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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聯合部落格這篇「政府和台灣社會欠小警察一個很大的道歉」,

是描述北縣姦殺國中女生的二名嫌犯,因衝撞員警遭開槍打傷案件,

寫得好棒!

我也突然聯想到,就在昨晚,綠營517大遊行中,中正第一分局 警備隊 年僅22歲的警員林建智,昨晚駕駛警車撞傷2名遊行民眾,血液報告出爐,雖已排除酒駕,但據本(18)日的聯晚報導:昨晚開警車撞民眾的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員警林建智,經台北地檢署追查,發現在肇事的關鍵時刻,林員的手機正好有通話紀錄,檢方懷疑林在肇事時,極有可能因打電話而疏未注意跨越馬路的民眾。不過,據了解,林建智在檢方偵訊時,否認有打行動電話,且強調當時車速只有340公里

當林建智被高階長官押著,向大聲咆哮的議員鞠躬道歉時,大家心裏在想什麼?  

檢察官:絕不偏坦!(幹!一定起訴你啦,隨便找也有法條套,反正還有三審,你再慢慢打官司吧!)  

綠營議員:警察在殺雞儆猴!!(Ya!!太棒了!花了這麼多錢動員的集遊活動,終於有超大爆點了!遊行結束後,再回議會給他炒個痛快,整個事件大概夠吃3個星期了!)

高階長官:依法追究,絕不寬貸!(你媽咧!馬政府執政,社會對立少這麼多,老子好不容易遇到那麼的大場面,完美佈局表現,都被你這個小夥子給壞了!)  

林建智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嚇呆了,腦子一片空白)

其他看熱鬧的警察:唉…年輕人,車開那麼快幹麻哩?

郝市長、各級長官拼命道歉,媒體一面倒抨擊,民代得理不饒人的追殺,

沒有人希望發生這種不幸的意外, 可是,沒有媒體澄清報導,2位阿伯到底是不是「違規穿越馬路

」?

 

如果是,那林建智有5成責任,2位阿伯沒有另外的5成嗎?

 

可惜,第一時間,沒有長官願意(也不敢)為林建智緩頰,

 

媒體也抹煞良心,一面倒的打,

 看一個20初頭、稚嫩、青澀的年輕警員,低著頭,嚇壞了的神情,

 如果他知道未來的20年內都得「自己」為官司、賠償奔走,我真怕他想不開!! 

轉載自聯合報部落格hxxp://blog.udn.com/rt888/2947032
        性侵國中女生並棄屍的徐志皓,去年底開車載共犯許姓國中生遇警攔查,疑心虛以為東窗事發而加速衝撞員警,許遭警開槍打傷頸椎。事後徐在聲援民代撐腰壯膽下,毫無懼色指控員警用槍不當。開槍打傷許的彭姓警員,目前每月自掏腰包近三萬多元幫許付醫藥費,薪水只剩一萬多元當生活費,沒錢租房子,只好住派出所。
        上述新聞很多人都看過,徐、許兩少年姦殺案東窗事發後,社會輿論開始同情彭姓員警,認為他遭受莫大冤屈。這是遲來的正義嗎?錯!是扭曲的正義、假正義!如果沒有爆發這件冷血姦殺案,難道就意味著當初這名員警執勤不當嗎?沒犯錯的年輕員警就因為盡忠職守,而必須一輩子背負不合理的鉅額賠償?此一事件突顯台灣社會是非和法治觀念淡薄,政府和警政高層懦弱、鄉愿、無能兼無恥。
        從頭到尾我就只看到一個年輕員警因為他的盡忠職守,卻反遭刁民聯合惡霸民代欺壓的辛酸血淚!姑且不論兩少年是否涉入姦殺女學生的命案,請問各位,警察執勤時,面對拒絕攔查並且惡意衝撞員警的車輛,難道沒有開槍防衛的權利和義務嗎?事後的調查也證實該員警並無使用警械過當,既然如此,彭姓員警為何還須賠償罪犯家屬醫藥和看護費用?真的只因罪犯是未成年少年?若非遭受龐大壓力,該員警會如此委曲求全?警政高層竟然如此的懦弱無能,姑息養奸,眼睜睜看著一位依法執勤的員警被惡質民代和刁民聯手威逼敲詐。講得更明白點,若非警方高層妥協於惡勢力,掉轉槍口來施壓可憐的小警員,這位沒有疏失的小警員會甘心每個月賠償高達3/4的薪水給罪犯?這簡直是對公權力最大的侮辱,彭姓員警的上司向惡勢力低頭妥協,根本是警界的恥辱、敗類!
        再來談談這些 "甲銅甲鐵"的地方民代,許多豬仔議員平時在幹些什麼鳥勾當,大家心知肚明!十個裡面隨便挑七、八個去槍斃都不會殺錯人。這種惡霸民代,本來就沒啥是非觀念,他們心中只有利益和選票,為了討好選民,不問是非對錯,隨便整死一個盡職的年輕員警有啥大不了的?反正又不是自己的兒子,更重要的是能召開記者會亮相,增加曝光率、提高知名度。正因為有這些民代的濫權和私心作祟,所以每當有民眾違規被帶進警局,隨便一通電話,見獵心喜的民代們立刻興沖沖的帶著一大群記者趕往警局作秀。民眾缺乏法治觀念,政府和執法單位懦弱無能,惡質民代橫行霸道,套句李遠哲的鳥話,這回真的是整個社會都要負責任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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