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聯合部落格這篇「政府和台灣社會欠小警察一個很大的道歉」,
是描述北縣姦殺國中女生的二名嫌犯,因衝撞員警遭開槍打傷案件,
寫得好棒!
我也突然聯想到,就在昨晚,綠營517大遊行中,中正第一分局 警備隊 年僅22歲的警員林建智,昨晚駕駛警車撞傷2名遊行民眾,血液報告出爐,雖已排除酒駕,但據本(18)日的聯晚報導:昨晚開警車撞民眾的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員警林建智,經台北地檢署追查,發現在肇事的關鍵時刻,林員的手機正好有通話紀錄,檢方懷疑林在肇事時,極有可能因打電話而疏未注意跨越馬路的民眾。不過,據了解,林建智在檢方偵訊時,否認有打行動電話,且強調當時車速只有3、40公里。
當林建智被高階長官押著,向大聲咆哮的議員鞠躬道歉時,大家心裏在想什麼?
檢察官:絕不偏坦!(幹!一定起訴你啦,隨便找也有法條套,反正還有三審,你再慢慢打官司吧!)
綠營議員:警察在殺雞儆猴!!(Ya!!太棒了!花了這麼多錢動員的集遊活動,終於有超大爆點了!遊行結束後,再回議會給他炒個痛快,整個事件大概夠吃3個星期了!)
高階長官:依法追究,絕不寬貸!(你媽咧!馬政府執政,社會對立少這麼多,老子好不容易遇到那麼的大場面,完美佈局表現,都被你這個小夥子給壞了!)
林建智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嚇呆了,腦子一片空白)
其他看熱鬧的警察:唉…年輕人,車開那麼快幹麻哩?
郝市長、各級長官拼命道歉,媒體一面倒抨擊,民代得理不饒人的追殺,
如果他知道未來的20年內都得「自己」為官司、賠償奔走,我真怕他想不開!!
轉載自聯合報部落格hxxp://blog.udn.com/rt888/2947032
從頭到尾我就只看到一個年輕員警因為他的盡忠職守,卻反遭刁民聯合惡霸民代欺壓的辛酸血淚!姑且不論兩少年是否涉入姦殺女學生的命案,請問各位,警察執勤時,面對拒絕攔查並且惡意衝撞員警的車輛,難道沒有開槍防衛的權利和義務嗎?事後的調查也證實該員警並無使用警械過當,既然如此,彭姓員警為何還須賠償罪犯家屬醫藥和看護費用?真的只因罪犯是未成年少年?若非遭受龐大壓力,該員警會如此委曲求全?警政高層竟然如此的懦弱無能,姑息養奸,眼睜睜看著一位依法執勤的員警被惡質民代和刁民聯手威逼敲詐。講得更明白點,若非警方高層妥協於惡勢力,掉轉槍口來施壓可憐的小警員,這位沒有疏失的小警員會甘心每個月賠償高達3/4的薪水給罪犯?這簡直是對公權力最大的侮辱,彭姓員警的上司向惡勢力低頭妥協,根本是警界的恥辱、敗類!
再來談談這些 "甲銅甲鐵"的地方民代,許多豬仔議員平時在幹些什麼鳥勾當,大家心知肚明!十個裡面隨便挑七、八個去槍斃都不會殺錯人。這種惡霸民代,本來就沒啥是非觀念,他們心中只有利益和選票,為了討好選民,不問是非對錯,隨便整死一個盡職的年輕員警有啥大不了的?反正又不是自己的兒子,更重要的是能召開記者會亮相,增加曝光率、提高知名度。正因為有這些民代的濫權和私心作祟,所以每當有民眾違規被帶進警局,隨便一通電話,見獵心喜的民代們立刻興沖沖的帶著一大群記者趕往警局作秀。民眾缺乏法治觀念,政府和執法單位懦弱無能,惡質民代橫行霸道,套句李遠哲的鳥話,這回真的是整個社會都要負責任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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